中新網台州8月5日電 (見習記者 謝盼盼 實習生 邵曉鵬 通訊員 林靜)因為懷疑他人作假賬目私貪財款,浙江台州一老闆羅某帶著司機蔣某等人用違法方式進行暴力討債,致人受傷,結果把自己送進了牢房。8月5日,浙江省台州市黃岩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非法索債有巢氏房屋案,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羅某、蔣某有期徒刑各9個月。
  路橋人羅某今年31歲,是做石渣生意的老闆,而潘某、王某、陳某三人是他信得過的好澎湖民宿兄弟,分別幫他負責管理場地、收票和記賬工作。
  從去年年底開始,羅某發現固態硬碟石渣廠賬目有異常,石渣運輸量劇減,僅僅一周時間賬面收入就“縮水”近3萬元,羅某懷疑自己的好兄弟潘某等三人在賬目上做了手腳。
  於是今年外接式硬碟1月3日晚19時許,羅某帶著司機蔣某和朋友“阿三”等人來到石渣工地,說了句要對賬,便不由分說將潘某、王某、陳某三人帶上車,駛到黃岩某水庫的一個廟宇旁邊。
  羅抗癌食物某讓潘某等三人解釋賬目問題,三個人都答不上,王某更是矢口否認。
  羅某氣不打一處來,狠狠地踹了王某一腳,緊接著蔣某等人持棍棒及用拳腳毆打王某、陳某等人,致王某腰2及腰4右側橫突骨折,構成輕傷二級。
  之後羅某與王某達成協議,將羅某懷疑的賬目上被侵吞的3萬餘元與欠王某的3萬餘元抵銷。整個過程持續4個小時左右。
  羅某、蔣某事後交代,他們當時認為這種造假賬的人很可惡,沒什麼好商量的,就得用拳腳說話,但卻沒想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
  另查明,在審理過程中,羅某、蔣某賠償了被害人王某的醫葯費等各項經濟損失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羅某、蔣某為索取債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併進行毆打,致人輕傷,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拘禁罪,根據二被告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據刑法的有關規定,依法作出如上判決。(完)  (原標題:曾經是兄弟卻因錢反目 浙江一老闆暴力討債進牢房)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c40lcwow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